赵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公告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公告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的通知》要求,我县2025年8月“头雁”培育任务10人,其中智慧植保头雁带头人4人、优质粮油头雁带头人6人,分别在河北农业大学(保定市)和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员分类
1、报名范围
本次遴选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中遴选推荐。
2、学员分类及名额
2025年赵县“头雁”培育学员分2类,一类是智慧植保学员4名、一类是优质粮油学员6名。
二、遴选条件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遴选基本条件结合我县培育分类制定以下遴选条件。
1、学员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特色产业3年以上,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
2、选派过2022--2024年“头雁”学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再选派人员,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不再参加培育。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其合作经济组织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80万元,入社成员3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2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4、家庭农场经营者:优先推荐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正常经营不低于3年,经营规模适度并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手15万元,累计带动农户不少于30户。
5、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其组织连续2年年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3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5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生产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头雁”项目报名条件的学员,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或家庭农场2024年、2025年经营利润表或资产负债表和个人申请到赵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6室(智慧植保)、107室(优质粮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县级推荐。赵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头雁”项目学员报名情况,通过“头雁”培育管理系统进行初审推荐并填报河北省“头雁”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公告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1日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6日
联系方式:智慧植保培训班 84941172
优质粮油培训班 84942098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